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性 别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1709070308 |
张玉美 |
女 |
泰安市实验学校 |
小学数学 |
1709033524 |
胡 敏 |
女 |
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 |
小学语文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53室)当面反映,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对因孕期未完成体检先行考察的4名考生,待考生完成体检,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聘用。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
公示电话:0538-699118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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