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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五十四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时间:2018-12-02 作者: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按照《关于确定⒛17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挟持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E2017〕398号)要求,定于zO18年11月19日-23日在泰安市举办全省第五十四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的从业人员;

(二)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三)拟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四)自愿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培训内容

(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解读;

(二)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三)体验经济形态下的人力资源服务;

(四)在时代的坐标上炼就人力资源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五)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9

(六)劳动法实务与人力资源服务法律风险防控。 、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1月19日-23日,11月19日14∶ 30— 17:30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培训地点:泰安市华泰大酒店(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666号)。

华泰大酒店联系人:路经理(15163819299)。

培训区域:泰安、东营、济宁、聊城市(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请报名参训人员填写《全省第五十四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表X见附件。其中东营、济宁、聊城市报名人员分别由各自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dpxzxC126。com。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从业人员报名组织工作。

五、证书发放

培训期满考试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

— 2—《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由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教材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经费补贴,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报名联系人:屈老师、陈老师053862-6200500;0538-6223559 132845482252

电子邮箱:ldpx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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