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9号)和《泰安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好我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公需科目:《积极心态,责任担当与压力测试》。考试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15学分。
专业科目:市直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科研生产、发展战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自身发展需要,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取得的学时折算并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三、培训方式
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今年将采取在规定时间内随时报名、随时学习、随时考试的方式,不再统一组织报名、学习和考试。
(一)公需科目。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学习、考试。登陆山东大众云学教育远程培训平台(http://sdta.yxlearning.com/),采取网络在线的方式学习,个人不缴费,详见《公需科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
(二)专业科目。为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了专业项目学习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的专业,自愿选择学习内容报名参加。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山东大众云学教育远程培训平台(http://sdta.yxlearning.com/),以网络学习的形式具体实施,详见《专业科目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及《专业科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
四、时间要求与发证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到10月31日。
考试时间:专业技术人员要在网络上完成培训内容的学习,在11月30日前自主安排时间进行考试,每位参训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
发证:考试格合者可自行网上打印结业证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登记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聘任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事业、企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严格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同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各单位要提升服务水平,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按时规范完成本年度学时年报和审核工作。
六、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技处(科)电话
1.泰安市人社局专技处:6992956
2.泰山区人社局专技科:6261819
3.岱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8567569
4.新泰市人社局专技科:7222640
5.肥城市人社局专技科:3229725
6.宁阳县人社局专技科:5620362
7.东平县人社局专技科:2830078
8.高新区人事劳动局:8938286
9.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5369092
(二)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68-255。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学习、考试、缴费方式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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