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大以来,泰安市加强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通过加快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推进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了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截至2016年底,全市4年间共计节约和少用能源48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2016年4.4个国电泰安的耗煤量。
2016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5.11%,比全国多7.2个百分点,比全省多7.8个百分点,年均降低6.97%。4年共计节约和少用能源48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2016年4.4个国电泰安的耗煤量,3.6个国电石横的耗煤量,2.4个石横特钢的耗煤量,节能成效位居全省各市第一位。在工业节能方面,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5.12%,比全国多1.1个百分点,比全省少0.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6.98%。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规模以上工业4年共计节能约450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的94%,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的降低主要是由工业贡献的。
对于工业成为节能降耗“主力军”的原因,市统计局分析,近年来,国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高耗能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23.7%,比2012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4年共计节能150万吨标准煤,约占全部节能量的31%。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5.13%,年均下降4.02%,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累计增长22.35%,年均增长2.7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降低13.76%,年均下降3.6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累计降低33.44%,年均下降9.6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0.54%,年均下降0.1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增长14.03%,年均增长3.3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累计增长7.56%,年均增长1.84%。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经考核,全市超额完成“十二五”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超出9.15个百分点,其中,各县市区均超额完成。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步入新阶段,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仍较突出,能源清洁替代任务艰巨,节能降耗仍面临很大压力,能源转型变革任重道远。截至2016年底,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耗能占工业耗能的比重居高不下,比2012年提高13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趋势。要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提高,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的目标任务,仍需要付出巨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