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山创客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为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培育扶持创新创业人才,更好地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6号)的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决定自2016年6月起启动实施“泰山创客训练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动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创新创业质量,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努力打造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孵化服务对接、项目资金落实的创业环境,帮助更多的初创人员提高管理经营能力,助推创业者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活动主题
创业?发展,提智?助赢
三、组织形式
活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山东(泰安)华夏基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泰安泰山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泰山科技创业孵化基地)、泰安融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泰安传媒集团、齐鲁银行泰安分行、泰山网、泰安蓝天律师事务所为支持单位。
四、训练方式
(一)坚持公益性。突出政府公益性推动创业创新的性质,坚持面向我市初创期的创业人才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服务,每期计划组织营员60人,营员不承担报名、遴选及训练的相关费用。
(二)突出实战化。训练营每期进行一周左右的集训,安排管理精研、实战策划、论坛沙龙、董事模拟、沙盘推演、互动协作、企业探访等训练形式。突出创业成功人士的实战辅导,邀请创业成功人士、高校经营管理专家、社会经济服务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和互动辅导,使参训营员对创业知识、市场营销、管理运营、贷款融资、企业文化、风险防范等有新的认识和理解。
(三)实行导师制。训练营通过评估评审的方式,确定具备管理和实战经验的创业服务团队进行班期管理。实行创业导师制,由创业成功人士担任训练营导师,邀请金融机构、法律机构专业人士担任金融辅导员、法律辅导员,并根据需要安排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对接交流;对优秀创业项目,由省、市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进行跟踪创业孵化服务。
(四)实现动态化。训练结束后,进行一定期限的跟踪服务,建立营员跟踪联系机制,组织回访和交流活动。对符合创业扶持条件的,进一步落实相关补贴等政策。积极组织参训营员创业项目参加市、省、全国创业大赛和各类项目推介活动,定期组织创客沙龙、创客交流活动和创客年会,助推营员项目做大做强。
五、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基本条件。“泰山创客训练营”营员范围以我市辖区内初创期的创业人员和创业团队成员为主,适当吸收有创业创意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大学生,优先吸纳新兴产业技术、文化创意等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创客群体人员参加。参加训练营的人员当年应未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
(二)报名方式。采取县市区和部门推荐、社会报名等多种形式吸纳营员。有意愿参加训练的创业人员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妇联报名,也可直接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山创客训练营”网站(taishanchuangkeying.com)或关注“泰山创客”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遴选,确定参加名单,并与营员确定营期和时间。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泰山创客训练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泰山创客训练营”组织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承担,并做好“泰山创客训练营”的跟踪评估工作。“泰山创客训练营”网站和“泰山创客”微信公众号具体管理由泰安泰山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泰山科技创业孵化基地)负责。
(二)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工作推进。“泰山创客训练营”学员训练费用按照标准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专款专用。完善训练营实训成果评价机制,指定人员对训练营实训过程进行全程参与和评价。对效果良好顺利完成实训任务的,及时拨付相关补贴;对管理不到位、实训效果差的,取消承办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和现代新媒体的作用,对“泰山创客训练营”进行前期集中宣传和后续跟踪宣传,进一步扩大创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关心创业、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