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审计分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为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好地为高新区经济建设服务,完成好各项审计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2人
2、注册造价师2人
3、注册建造师1人
4、注册评估师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审计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审计、建筑等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泰安高新区政府大楼B506、B503房间
3、报名须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技术专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者本人下载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录取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录用等工作。
2、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优先原则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时列入高新区审计分局人才库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六、公示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不符合相关条件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由高新区审计分局对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满合格,按照有关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按考核测评结果确定),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同时实行年工资递增制。试用期满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聘期间的有关事项均采用电话通知方式,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对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38-8938128,联系人:段先生。
附:审计专业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