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财务部长领导下,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3、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严格审查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据齐全。
5、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6、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7、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l
2、1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3、熟悉会计基础知识、现金管理知识以及熟悉银行业务。 l
4、很强的责任心,对工作必须认真仔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
5、泰安本地户口。
薪资待遇:
月工资1800-2500元 缴纳五险。